法院认证”BTS音源买榜”为市场操纵!韩网友 : “他们真的没有良心。”

HYBE及其子公司ADOR之间的内部冲突浮出水面。NewJeans的创始人ADOR的代表闵熙珍反驳了对HYBE的指控,表示从未计划、意图或实施“夺取管理权的计划”。此外,他还提出了关于HYBE企业文化和结构上的问题。

与此同时,有关HYBE的三个疑点(操纵、概念盗用、与宗教组织的关系)浮出水面。HYBE否认了这些疑点。

其中关于“操纵”疑点,有关对BTS方面施压的人士的“判决文件”开始流传。BIGHIT表示 :「判决文件中提及的”操纵”是被告方的主张」,并指出,“判决文件虽然提到了”操纵”,但我们主张的是便法营销,而不是操纵,这意味着线上病毒式营销”。然而,法院在判决文件中确认了“存在操纵营销”的事实,与BTS方面的解释相矛盾。

法院:

“A先生等人透过骇客攻击电子邮件,伪装成第三方获取了涉及『非法营销』的资料,以此对承担行销业务的公司进行伪装。”

“他们发送了电子邮件,声称『拥有所有有关所属艺人非法营销的资料』,给受害者带来恐惧。”

“A先生”实际上并非第三方,而是被认为是被动员参与BTS的线上营销的公司相关人员(高层人员)。据称,由于财务困难,他们才会进行这样的犯罪行为。BTS方面声称已支付了金钱(4200万韩元)。

法院:

“A先生以虚假陈述声称自己所属的艺能公司的艺人(BTS)的非法营销资料被骇客攻击和胁迫,从受害者那里获得了5700万韩元的支付。他滥用了他知道的有关他的交易对象(BTS公司)的机密资讯,犯罪情况非常严重。”

“考虑到受害者(BTS公司)也给了胁迫的藉口以进行合法的营销活动,实际金钱损失仅为4200万韩元。”

对于这份判决书,法律事务所Jonjae的代表律师卢钟彦(音译)表示 :「本案中的”非法营销”意味着”(音源)操纵营销”,法院根据这样的事实判定了这一点,因此在判决书中明确表述了。购买音源和专辑以提高销售额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音乐产业促进法》第26条,如果制作和进口或流通专辑、音乐影像等相关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量而不正当地购买相应的专辑等行为,则将视为操纵。如果违反此条例,将处以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罚款。」

卢钟彦律师表示:「称”音源操纵”为病毒式营销无非是将非法行为宣扬为合法。没有过去被判因音源操纵而受刑事处罚的记录并不意味着合法性,对于A先生的判决,法院明确指出存在音源操纵行为。」另一方面,BIGHIT表示:「判决书中提到的”操纵”是被告主张的。我们所主张的便法营销并非操纵,而是线上病毒式营销。」

值得一提的是,A氏主张自己是独自行动的,但法院不予认可 :「B先生(A先生的员工)明知A先生要以揭露有关受害者所属艺人的”非法营销”资料为胁迫手段进行勒索,仍然提供了弟弟的银行卡,协助提取了被勒索的款项,共谋犯罪行为。」

韩网友们唿吁对其他知名偶像及其经纪公司进行更广泛的调查,不仅仅限于BTS,质疑其行销策略的合法性。许多人还指控该公司把大众当成「傻瓜」,一点「良心」都没有。

韩网友们纷纷表示 :

「难道他们不应该受到追溯惩罚吗?他们真的没有良心。」「法官和律师都承认这是操纵,但让我们看看现在是否会有任何试图用判决来混淆视听的评论。」「就算出来也只是死不承认,拖延时间过去就好了,判决上总算挨了一次实实在在的锤了,这都能拍成电影了ㅋㅋ,时间过得跟散沙一样」「这次我们不应该调查所有的大偶像吗?特别是HYBE,因为今年初就对每个人都有怀疑。」「Twitter上有这个解释迷因在传播,是一位正在准备成为律师的朋友分享的,现在真正的律师出现了,ㅋㅋ。」「真是令人印象深刻。」「哇,难怪从一开始就感觉到局势正在升温,原来是在铺垫地基。」「全国认证的操纵,ㅋㅋ。真是令人印象深刻。」「如果勒索者以虚假事实来威胁,那将被反映和记录在判决中。但有证据显示勒索者以操纵音乐排行榜为威胁,法院看到了这一点,判定受害者给了他们一个藉口,哈哈。这告诉你什么?他们真的以为公众是傻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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