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要求SM与Kakao的合作终止!

HYBE向SM娱乐公司发送了书信。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3日做出了允许前总制作人李秀满以SM为对象提出的禁止发行新股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假处分申请的决定。

作为此次容忍决定的后续措施,HYBE 6日要求SM禁止违反假处分决定宗旨的一切行为,立即解除新股收购合约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收购合约等投资合约,立即解除与Kakao签订的事业合作合约,撤回对Kakao指定理事候选人的理事会推荐及取消股东大会选任案件等。

“违反假处分决定宗旨的行为”包括为缴纳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货款的账户通知或收款、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电子登记或证书发行、登记申请等,这种行为属于独立明显的违法行为。

另外,此次假处分决定也属于解除新股收购合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收购合约的理由,因此SM拥有”立即解除投资合约的权利”对此,HYBE表示,要求对SM有善管注意义务的理事会迅速行使此次投资合约上的解除权,推迟或任意变更这些属于违法行为。

SM与Kakao签订的”事业合作合约”因法院的假处分决定,交易无法结束,因此同样获得瞭解除合约的权利。对此,HYBE要求 :「本案事业合作合约包含对SM不利,对Kakao有利的条款,因此现董事会应尽到对SM的善管义务及忠实义务,积极行使SM取得的本案事业合作合约上的解除权。」

像这样,与Kakao的投资合约及事业合作合约立即解除的同时,SM根据事业合作合约条款,如果相关交易不结束,可以撤回对Kakao指定的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基于上述内容,HYBE要求SM行使”对Kakao指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撤回权”

HYBE强调 :「SM是从非法投资合约及不利的事业合作合约中得到救济的机会,因此不履行或违反这样的后续措施要求是放弃SM重大权利的故意渎职行为。」与此同时,HYBE要求SM在3月9日之前发表董事会及个人董事履行与否、计划、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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