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志龙可以自由使用G-DRAGON艺名!YG无偿转让商标权

BIGBANG成员权志龙将拥有他自己的艺名「G-DRAGON」的商标权。

昨天(1日),权志龙所属的经纪公司Galaxy Corporation在接受OSEN的採访时表示:「权志龙确实从YG娱乐获得了『G-DRAGON』等商标权的转让。」

当天,有媒体报导称,YG决定无偿将持有的「G-DRAGON」和「GD」等商标权转让给权志龙。对于YG来说,权志龙是一位具有象徵意义的艺人,而「G-DRAGON」这个名字本身就具有身份认同,因此YG在考虑后决定进行转让。

权志龙从幼年时期就开始进行各种活动,并于2006年以BIGBANG成员的身份出道。他创作了许多热门歌曲,对音乐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不仅在团体活动中表现出色,个人也作为潮流领袖备受瞩目。

在与YG的合约结束后,权志龙于去年12月宣布移籍至Galaxy Corporation,预告了新的开始。今年下半年,他正准备回归,这引起了许多期待。

在此期间,他从YG娱乐获得了「G-DRAGON」等商标权的完全转让,使他在个人活动中能自由使用这些艺名。所属公司也表示:「此次回归活动中使用G-DRAGON或GD这些名字完全没有问题。」

然而,具体的回归时间尚未确定。同日,朴明洙在KBS Cool FM的「朴明洙的广播秀」中透露权志龙将于再来月回归」,引发了10月回归的猜测。但所属公司透过OSEN的採访表示:「目前正准备下半年的回归活动,但具体日期尚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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