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已逝演员金赛纶家属的夫余律师事务所律师夫智硕,已遭检举送交韩国反腐败与公民权益委员会。
韩国时间4月29日,一位代号为A先生的检举人,据报导已向律师夫智硕提出检举,指控他在涉及金赛纶家属的现正进行的法律案件中存在严重不当行为。
稍早,演员金秀贤的经纪公司曾对金赛纶的家属、《横竖研究所》和一位自称是金赛纶阿姨、代号为B小姐的人士提起刑事诉讼,指控他们违反《性犯罪处罚特别法》(特别是关于传播利用摄影机拍摄内容的规定)。
A先生指控律师夫智硕与此事件关系重大,声称他要么透过提供错误的法律建议,煽动非法散播私人影像,要么亲自参与了这个行为(作为同谋)。
检举内容进一步表示:「律师夫智硕作为金赛纶家属的法律代表,其行为已不仅限于提供法律建议。他积极传播家属的说词,并滥用律师身份将不实资讯伪装成已证实的事实。这种滥用法律权力的行为应受到严厉谴责。」
A先生另指控夫智硕将未经证实的资料当作事实散布,表示:「夫智硕透过记者会及其他管道,公开煽动性地指控『诱骗性侵』,对金秀贤长期以来在国内外享有的声誉和公众形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检举人补充说,这已导致经济及声誉上的损失,包括面临诉讼威胁及即将展开的专案可能被暂停。
这起争议源于金赛纶家属的指控,声称金赛纶在未成年时期曾与金秀贤交往,暗示可能涉及「诱骗未成年」的行为。为了支持他们的指控,家属公开了两人过去的即时通讯对话纪录。上个月,律师夫智硕在记者会上表示:「当时金赛纶只有17岁。她在信中写道,他们交往了五到六年,并形容他是她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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