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出演「香港演唱会」惹祸上身!法院裁定:「每出场一次各罚10亿」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春曾对NewJeans五名成员下达了「禁止擅自进行演艺活动」的假处分命令。30日,法院针对该命令做出了更严厉的裁定。

法院命令表示:「每违反一次,需向经纪公司支付各10亿韩元的赔偿金。」这项严厉的条款,似乎是因为她们出演香港活动而被引发。

法院于3月21日认可了ADOR所申请的假处分,命令指出:「NewJeans五人不得在未经ADOR事前同意或批准的情况下从事任何演艺活动。」

但仅两天后(23日),成员们便参加了香港的活动。在现场,她们演唱了新曲「PIT STOP」,并宣佈活动暂停。

法院认为这次演出构成违反行为,指出:「债务人(NewJeans成员)在本件假处分决定前后,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出擅自进行活动的意图,于假处分决定后,以新团体名”NJZ”参加 ComplexCon 并公开新曲进行演出,因违反本件假处分所定之义务,法院认为债务人今后仍有可能再次违反该义务。」

总结来说,法院认定NewJeans成员违反禁令,今后若再次违规,将依次处以高额罚款。

法院接着表示:「因此,为了强制债务人履行本件假处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必要对债务人下达间接强制命令」,并补充说:「综合考量债务人在该假处分决定后违反义务的态度、违反行为可能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与债务人可能获取的利益,以及导致本案裁定的整体背景」,最终裁定债务人每违反一次,需向ADOR支付各10亿韩元的赔偿金。

也就是说,NewJeans出席香港活动反而成了反效果,导致法院对她们追加了更为严格的条款。

假处分属于在本诉讼正式判决出炉前的「临时性法律措施」,因为正式诉讼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进行审理,一旦法院认为在此期间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就可能发出假处分。ADOR是在去年12月针对NewJeans成员提起「专属合约有效性确认诉讼」后,同时申请了这项假处分。

本案诉讼的第二次辩论庭,预计将于6月5日举行。

韩网友们纷纷表示 :

▼「正常人当然知道这会变成问题」▼「一场罚50亿?办两场就百亿」▼「如果连这都不知道,那不就是笨蛋吗」▼「那时大家都劝阻了啊。明明说不能那样做,结果还是硬来」▼「难道身边没有能提供法律建议的人吗?」▼「这意思是每人要出10亿。这很合理吧?都已经被下达禁止擅自活动的假处分了,还无视它跑去香港演出」▼「闵熙珍真的是个坏女人,NewJeans的家长也有问题,五个成员也太不懂世事了。成熟一点吧,只穿得像大人不代表你就是大人」▼「我支持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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