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 Danielle的「赔偿金」可能无法一笔勾销?专家警告:”恐被查封扣押”

全体成员都表明有意「回归ADOR」的NewJeans,虽然先前一直在进行协调与调整,但如今却宣布「Danielle」合约被解除,带来不小冲击。

HYBE旗下的ADOR表示,将要求违约金与损害赔偿。ADOR称「判断难以继续与Danielle以『NewJeans成员及ADOR所属艺人』身分共同活动,因此于今日通知解除专属合约」。相关人士同日也向韩国媒体表示:「关于Danielle,预计在今日内提出违约罚金及损害赔偿的起诉状。」

至于Danielle需负责的原因(归责事由),ADOR相关人士表示「由于预计将进入法律程序,因此很难精确说明」,但同时也指出:「专属合约存在彼此相互作为基础的部分。就Danielle而言,她做出了抵触专属合约的行为。例如签订其他契约、进行独自的演艺活动、或做出损害『NewJeans』这个团队的名誉与信用的行为等,全部都属于违反专属合约。」

针对这段说法,专家分析指出:「其中包含以『故意的合约违反』为前提的主张。」如果被认定Danielle存在「故意」的违约行为,那么她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可能会成为「非免责债务」。所谓「非免责债务」,是指即使透过个人破产或个人再生等程序,在法律上也无法免除支付义务的债务。

法务法人代表律师卢正温表示:「如果Danielle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的(民事上的)不法行为』,事情就会闹大。因为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将不会被免责(无法获得免除)。」

法务法人的张诚洙(律师也说:「若违反专属合约并非出于过失(也就是不是『非故意』的疏忽或不注意),那么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债权人,就可以从债务人的薪资中,在扣除维持终身最低生活费后,查封扣押其中一部分。」

如果债务人是领月薪的一般上班族,从2026年2月开始,月收入250万韩元以下的部分不会被列为可查封扣押的对象,目的是为了保障最低限度的生活费。不过,若是艺人,情况可能会不同。有说法认为这项保护规定可能不适用,反而可能出现「结算收益(清算收入)全额」被查封扣押的情况。

韩网友们纷纷表示 :

「HYBE 真的很坏。」

「不是HYBE,是法律(的问题)。」

「既然违反合约了,也没办法吧。」

「损害赔偿金不是不能用个人破产来免除吗?所以就算交通事故被判很高的赔偿,也得全部还清。」

「在说HYBE坏之前,签约盖章或签名的时候真的要非常谨慎。合约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遵守法律就好了啊。」

「反正法院也不会判天文数字的违约金…但如果加上诉讼律师费和违约金,至少我觉得她当艺人赚的钱会全部没了……毕竟也才工作两年而已。」

「不过如果双重国籍的人放弃国籍、跑去海外,会不会变成不回韩国就拿不到(钱/收益)?」

「澳洲跟韩国有缔结条约,所以韩国可以对澳洲提民事诉讼并执行一切程序~~只是比较花时间而已。」

「感觉像是在警告其他成员。」

「去赚澳币吧。」

另外,ADOR除了损害赔偿之外,也打算一併请求违约金。据专家估算,其金额「每人约可达 1,080 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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