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于27日突然将闵熙珍从ADOR代表职位上解任,闵熙珍方面发表了声明。
28日上午,闵熙珍方面透过一篇长文的官方立场表示:「在27日13点举行的董事会上,决定解任代表闵熙珍。这次的解任决定正面违反了股东间契约和法院关于禁止行使表决权的临时处分决定,是一项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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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继续指出:「根据股东间契约,『HYBE必须在5年内採取必要措施,以确保闵熙珍能够维持ADOR的代表及公司内部执行长的职位,并行使表决权,或让HYBE指名的代表在ADOR的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HYBE曾于5月31日试图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解任闵熙珍代表及内部执行长』的议案,但法院裁定HYBE不得就此议案行使表决权,理由是闵熙珍代表并无解任或辞职的理由。」
根据闵熙珍方面的说法,HYBE主张解除股东间契约,但这是一方的违约行为。闵熙珍并未同意解除股东间契约。解任代表职的决定明确违反了股东间契约,且无视法院的决定。
HYBE在发表解任公告时表示,「NewJeans的制作工作将继续由她承担。」对此,闵熙珍方面回应说:「这是根据董事会分发的资料作出的陈述,但这是明显的谎言。闵熙珍并非自愿辞去代表职位,而是被强行解任。董事会只是单方面通知她将负责制作工作。HYBE透过媒体操作,让大众误以为闵熙珍是自愿辞去代表执行长,只负责制作工作,这是在欺骗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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