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针对闵熙珍遭解任ADOR代表职务,提出专业分析!

HYBE和前ADOR代表闵熙珍再次准备在法庭上对峙。冲突在HYBE通知闵熙珍终止其股东协议,随后ADOR的内部董事投票解雇她之后重新点燃。法律争斗预计将重点关注HYBE终止股东协议的合法性。

在五月份初步禁令败诉后,HYBE开始有条不紊地计划解雇闵熙珍。据报导,该公司新任命的ADOR内部董事修改了董事会的章程,并安排了与闵熙珍外部承诺相符的会议,表明他们对解雇她採取了计算好的方式。

五月份,法院裁定,拥有ADOR 80%股份的HYBE,由于股东协议保证了她作为CEO的任期,不能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解雇闵熙珍。当时,HYBE辩称,闵熙珍因涉嫌不当行为,包括贪污,而被取消资格,但法院没有接受这些主张。

NewJeans-2-3.jpg” />

尽管如此,闵熙珍的胜利并不稳定,因为HYBE的内部董事保留了召开董事会并解雇她的权力。闵熙珍的法律代表在记者会上所做的声明表明了这种担忧。

最终,由HYBE任命的ADOR内部董事于8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投票解雇了她。HYBE坚持认为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的谅解,而ADOR的董事会独立行事。

然而,闵熙珍的团队认为,由HYBE任命的内部董事反映了公司的意图。他们主张,解雇是由HYBE的议程驱动的,指出HYBE CEO李在相也担任ADOR的内部董事。

法律专家大多支持HYBE的立场,许多人表示,尽管HYBE的影响力是明显的,但根据过去的法律先例,内部董事通常被视为独立实体。律师李秀均解释说:「如果董事会做出决议,可以解雇CEO。令人担忧的是,董事会由闵熙珍一方的一名代表和HYBE的三名代表组成。虽然法院的裁决暗示没有合法的理由让CEO辞职,但没有法律上的方法可以强制董事会的投票权。这就是为什么会有不安的感觉……」

比闵熙珍的解雇更重要的是HYBE单方面终止股东协议。HYBE声称,由于闵熙珍违反信託,因此终止是立即生效的。

然而,法律专家认为,终止可能并非自动有效。律师安熙澈将其与租赁协议进行比较,在租赁协议中,房东的终止通知可以由租户提出异议。他解释说:「更准确的说法是,这是HYBE单方面发出的通知。您可以把它想像成租赁协议。如果房东(HYBE)通知租户(闵熙珍)他们想要终止租约,租户自然会提出异议,询问『终止的理由是什么?』往后,我们需要审查终止理由的合法性,但目前,更适当的看法是将此视为单方面的通知。」

广泛且不明确的终止条件使得仅凭违反信託为由就无法证明终止的合理性。许多人认为,早先法院的裁决,即没有发现闵熙珍有不正当行为,将对即将进行的法律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律师沈慧燮解释说:「就形式而言,禁令与随后的审判被视为独立的案件,但通常的做法是,在禁令中作出的判决本身具有重大的权威和尊重。由于法院先前裁定没有贪污或非法活动,预计这将影响即将进行的审判结果。」

律师安熙澈补充说:「禁令决策将具有重大的间接影响。除非HYBE提出超出禁令期间提交的非法活动的新证据,否则禁令裁决将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仅凭违反诚信原则就主张合同终止是困难的。虽然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但如果法院裁定有利于闵熙珍,她也可以要求赔偿,因为无法履行CEO的任期。」

NewJeans-2-16.jpg” />

8月28日,ADOR新代表向闵熙珍发送了一份新的「工作分配合约」,该合约似乎更像是一份解雇通知,而不是一份合法的合约。该合同涉及她在NewJeans制作人的角色,被视为即将终止。

该合约定于11月1日到期,这是一个短暂的期限,引起了关注。ADOR声称该合约与闵熙珍作为内部董事的任期相符,但闵熙珍的团队则认为,根据股东协议,她的任期应该延长。

这篇文章 法律专家针对闵熙珍遭解任ADOR代表职务,提出专业分析! 最早出现于goodins.top。